里的钱,老子就能够拿钱去旅游、找小姐、买肾7了,爽!!”
对于一个学生而言,两万块,这绝对是一笔巨款。
两人有说有笑,开车来到了一个小区,来到了租借的豪华房间。
“老三,回来了啊?看你的脸色,今天又有大收获。”
房间里,还有四个人,其中一个穿着裤衩,但身上却有一股霸气的中年人,他笑着看了看老三和老七,看到老七炫耀般拿出两万块,立即竖起手指,“老七,不错嘛,上手不挺快啊。”
这里,就是盗贼们的根据地。
他们是有组织的盗贼,一般都会在一个医院盗窃一两天,又立即转移地点,去别的医院盗窃,以此为生。
而这个中年人,就是盗贼团伙的老大。
“嘿嘿,老大,我只是新手,负责吸引注意力而已,是三哥动的手。”老七嘿嘿笑着。
“来来来,今天大丰收,吃饭,一会儿找几个小姐,庆祝庆祝!”老三把西装脱下,哈哈大笑。
一群人用别人的血汗钱,喝着酒,聊着天,却丝毫不把在医院等钱救命的那些人的死活。
“都在这里了是吧?”
就在他们笑的特别开心的时候,忽然,大门被打开了,沈毅出现在门口,他用冷漠的眼神扫了扫那群人,又看了看桌上的酒菜,冷笑道:“三千多块一瓶的法国人头马,喝的酒挺不错啊。”
“兄弟,你是谁?混哪里的?”老大露出凝重之色。
他们的门绝对是从里面反锁住的,外面还有一层防盗门,沈毅却在不被他们注意到的情况下轻松地打开门,显然是精通开锁的高手。
所以,他认为沈毅也是小偷行业的一员。
“混公安局的!”沈毅淡淡地说道。
“是你!”
老三和老七看见沈毅,面色顿时变得无比苍白起来。
“老大,快走!这个人不是盗贼,他是要来抓我们的!”老三豁然站起身来。
紧接着,他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如实告知。
这时,他们终于明白过来,自己落进沈毅的圈套里来了。
沈毅给了一万块给农民大叔,其实并没有离去,而是在注视着农民大叔的一举一动,他们的偷窃行为被沈毅察觉,不仅如此,他们还被沈毅跟踪到了大本营。
“什么?”
其他人闻言,全都露出惊恐之色,甚至有人要起身逃走。
“慌什么慌?”
老大却猛然站起身来,他看着沈毅,恶狠狠地说道:“不要怕!他就只有一个人,条子又怎么样?我们人多,把他放倒,再逃走!”
砰~
话毕,他把一个啤酒瓶砸碎,扔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说道:“所有人听着,想要逃走的话,就快点动手,等其他条子来了,我们就没机会了!!”
“没错,他就一个人,杀死他!”
握着啤酒瓶的那个大汉也咬牙切齿,猛然朝沈毅冲过去。
“冲啊~~”
其他人也一咬牙,纷纷拿起武器,冲向沈毅,甚至有人进入厨房,拿来了砍骨头用的刀具。
他们眼神充满凶狠,气势汹汹。
事情败露,他们的脸也都被沈毅看见了。
现在只有把沈毅放倒,他们方有一线生机。
所以,他们下手毫不留情,务求把沈毅击杀,以绝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