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行吗?”
唐诗诗娇笑道:“没关系,我只喝了八成,还没醉,还有两个保镖跟着呢,你先送她回家吧。”
说到这里,她给卢冲抛个媚眼:“你应该好好谢谢我,我可以给你创造机会呢,女人不醉,男人没机会,咯咯咯……”
唐诗诗看了一眼酒醉的薛初晴,一脸胜利者的姿态,扭着翘臀,婷婷袅袅地走了,走路姿势相当稳健,可见那么多酒对她影响并不大。
可久经酒精考验过的薛初晴却已经不行了,趴在那里,几乎是烂醉如泥。
卢冲望着唐诗诗远去的背影,暗暗摇头,这个国民女主播到底想干什么,她刚才跟薛初晴争风吃醋,现在却又说给自己创造机会,她到底是喜欢自己还是不喜欢呢?
哎,只能说,女人的心事,男人千万别猜,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
他摇摇头,放弃对唐诗诗心事的猜测,伸手将醉的脸色酡红身子软绵无力的薛初晴抱起来,就是公主抱。
同学们见状,纷纷打趣道:“卢冲,不要辜负大美女的美意!”
“初晴原来酒量超强的,今天肯定是故意醉的,给你机会的,你可不能辜负!”
“春宵一刻值千金,可不能耽误了!”
卢冲哭笑不得,跟大家道别后,拦了一辆出租车,抱着薛初晴就上了车。
出租车司机扭头问卢冲:“去哪里?”
卢冲不假思索道:“锦绣御园。”
他一直记得,薛初晴大概从初一开始,就跟着一个保姆住在锦绣御园,那是北阳县最高档的一个小区。
那个时候,卢冲每天都从龙泉山上跑下来,跑上三十多里地去上学,每次上学路上都会经过锦绣御园。
每次当他到达锦绣御园的时候,薛初晴都会正好出来,然后二人一起去学校。
初中三年,每天都是那样,卢冲后来才知道,那不是巧合,而是薛初晴每一天都在小区门口等自己。
想想过去的青涩时光,卢冲心里不禁泛起一丝怀念,要不是自己五年前奉师命离开,而是继续在这里上高中,也许薛初晴已经成了自己的女朋友,也是自己的初恋了!
到达锦绣御园门口,卢冲从薛初晴口袋里翻出钥匙,看看钥匙上面有门牌号,当下便抱着她,走进小区里面。
当卢冲抱着薛初晴进了锦绣御园小区,就看到两个身手矫健的男子从小区里面走出来。
那两个男子跟他擦肩而过的时候,卢冲闻到有一丝血腥味,不由得剑眉一挑。
他回头看着那两个男子的身影,看得出来,这两个是杀手,不过,对卢冲和薛初晴似乎无害,卢冲也没有理会。
薛初晴家住在顶楼9楼,当电梯升到顶楼的时候,卢冲脸色大变。
因为这个地方的血腥味更浓,而且和刚才离开的那两个男子身上的味道是一样的!
而且,他还闻得到,那浓重的血腥味正是从薛初晴家里传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