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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拿出一叠通用银票,递给苏老三:“三叔,你会相马,正好我们庄子上缺得力的好马。你带着大家,帮我去买马。尽着这些钱来,能买到多少,就买多少。”
苏老三接过银票,心里好不奇怪——他在军中曾经喂过一段时间的战马,故而会相马。但是,他只会相战马啊。这些,先生是知情的。先生给的这一叠银票,最上面的那张面额是五百两的。依先生的性情,下面的肯定也全是五百两一张的。那么,这么厚的一叠银票,少说也有四五万两银子。按现在的行情,少说也能买到百来匹成年战马。先生要这么多的战马做什么?
官道边也不是讨论买战马的好去处。他心中一动,试着问道:“先生是只要成年的好马,还是连母马和马驹子也要买一些呢?”
如果是前者的话,那就说明,先生要买这些战马是有急用;
而要是后者,那就是先生见现在的世道不好,起了做战马生意的心思。
这两样里头的区别可大了。只有问清楚了,他才好做事。
沈云就知道苏老三能听懂。相处三年,这点子默契,他们还是有的。
“有好的母马和马驹子,买一些也是可以的。”他笑道,“你们的马术都不错。我的庄子里正好缺一个象样的马队。“
这下,苏老三彻底明白了——先生要建一支骑兵!并且,这只骑兵会交给他们来带。
哈哈哈!开心的想抱着先生转个圈,有木有!
真是知我者,先生也!
常言说,乱世出英雄。年轻时,他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思,投至大帅军中。
曾经,大帅亲自指点了他的剑术。他以为,那是大帅对他的器重。于是,更加死心塌地的效忠大帅。同时,也觉得自己将来定有出人头地,荫泽子孙的那一天。
然而,多年行伍,壮志未酬,反倒是身负重伤,当不得用了。大帅军中不养闲人。不得已,他唯有听从安排,安心在鸿云武馆开杂货铺子,赚点养老银子。
如今,他的伤全好了,体内还凝结出了真气。昔日的豪情一天天的复苏。但是,经历了这么多,他越来越清楚,身为一个凡人,跟着大帅,就算得用,也不会什么好前程。更何况,大帅现在已功成名就,为仙庭所忌惮。就算大帅的伤好了,以后怕也是再难得到仙庭的重用。那样的话,他难道要跟着大帅一起养老吗?
其实,从北山镇回来,他的心里就在犹豫了——要不要继续追随大帅?
而昨天行猎时,先生的一言一行,无形之中,让他觉得甚是温暖。就是这份温暖,让他真正体会到了“尊重”二字。回到客栈,他细细回想了自己的这一生,突然了悟——其实,当年他入伍,并不是非要做万人敬仰的将军。而是他想要得到“尊重”。
所以,他决定追随先生。
在先生身边,哪是做一个农夫,也是被尊重的。而这正是他一直苦苦追求的。
现在,从先生的话里,他听出来了,先生也有凌云之志,并且其志不下大帅。
简直是大惊喜啊!
“是。”他好不容易才按下心中的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