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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章 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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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虎山,原本是晋地有名的方外圣地。

    在这座山上,远的,曾走出过两代天师,一代,曾被当代晋皇册封为国师,一代,曾被当代闻人家家主引以为家族客卿,甚至让自己的子嗣,拜其为道父。

    近的,

    那位曾坐镇燕国皇宫大内近三十年的太爷,也是从这座山上走下去的。

    原本,天虎山是香火不断的,尤其是逢年过节,上山祭拜的信徒游客,那更是络绎不绝。

    周鞭就一直记着天虎山当初的盛况,因为他家就住在天虎山下,后来,将家底拿出来又借了一些债,盘下了天虎山下的一座小酒肆。

    天虎山下有一座小镇,当然,规模其实不大,比一般的村子都小得多。

    铺面二十家不到,有客栈,有酒肆,有茶馆,也有卖香烛的,这些是正儿八经地铺子,都得从天虎山那里去租聘来做生意。

    那几个节日,香客必然会很多,自然也会吸引来很多小贩过来趁机做点儿小买卖,天虎山会有专门的一众弟子在山下负责登记,都得缴一笔抽头。

    周鞭以前就是做小商贩的,也常来天虎山摆摊,每次被收取摊位费时,都会在心里骂这群方外之人居然也这般贪财;

    等到他好不容易盘下一个酒肆后,再遇到节日其他摊贩涌入时,则会恨那群方外之人为什么不对那些摊贩多收一些钱,平白地让那些卖吃食的小摊贩抢了自家的生意。

    只不过,好景不长,那一日,侯爷上山,宫中太爷兵解,天虎山上燃起大火,祖庭付之一炬。

    确实是山不在高有仙则灵,山上没了天虎山的人后,这里,也就真的成了山脚了。

    不仅仅是小商贩们不会再来抢生意了,连自己旁边的那些铺面,人也早就不干了,但周鞭依旧和自家媳妇儿以及儿子住在这里。

    因为当初为了盘下这个酒肆,原本自家的屋子已经卖了出去,不继续留在这儿,他一家三口连个落脚的地儿都没了。

    生意,也就是凑合地做做,也不去刻意地进什么新鲜菜食了,基本上自家吃什么也就顺道卖什么,倒是酒,因为存得住,还有不少以前的没卖完,可以继续卖着。

    隔三差五的,周鞭也会带着妻子去山上梯田里转转,天虎山祖庭没了,曾属于天虎山的田产,也就荒芜了。

    周鞭种了一些东西,没人收税没人管,倒也能给家里添上一口吃食。

    另外,原本今年应该要续交铺位费的,自然也就没人来收了,这样一想,也挺好,原本只是盘个铺子,现在至少落得个房子。

    今儿个,周鞭原本打算再去山上梯田里看看的,但大上午的,就来了两拨客人。

    头一拨来的客人,是一个书生一个女侠以及一个和尚。

    很好认,

    因为书生一看就是书生,女侠一看就是女侠,和尚,也一看就是和尚。

    他们要了三碗疙瘩汤,这本是周鞭一家三口的午食,但哪有不卖的道理?

    这第二拨客人,是一个酒鬼和一个账房先生。

    酒鬼大上午的脸就是红通通的,一坐下来,就喊着让周鞭上酒。

    那个账房先生随身携带着一个算盘,放在一边,没要菜,而是从自己行囊里拿出饼子向周鞭要了一碗面儿汤泡着吃。

    期间,周鞭媳妇儿抱着一小坛酒送上了桌。

    酒鬼也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本性如此,指了指周鞭媳妇儿的大腚道:

    “龟龟,你这厮在这荒山野岭地开个没啥子生意的铺子,你婆姨居然还能跟着你,啧啧。”

    做买卖的,可不能随便生气,周鞭媳妇儿直接瞪了一眼酒鬼,骂道:

    “闭上你的狗嘴,喝你的马尿吧。”

    骂是骂了,

    但骂中带着风情,

    让人不觉得生气。

    待得自家媳妇儿下去照料孩子后,

    周鞭笑呵呵道:

    “俺名儿就一个字,鞭,没办法,老天爷赏饭吃,打小下面那活儿就大,俺爹一开始都是喊我:

    驴啊,驴啊。

    后来要取正名儿时,就干脆自己做主,取了个鞭。”

    酒鬼闻言,哈哈大笑,

    道:

    “得得得,我信了,我信了,不和你比,不和你比。”

    “您要再来点儿东西下酒不?”周鞭笑呵呵地问道。

    “凑合着弄吧。”酒鬼也清楚这家酒肆里,也没什么好东西可弄。

    “您等着。”

    周鞭去了后厨,自己亲自动手拌了个野菜,又掏弄了俩本是给自己儿子准备的咸鸭蛋,出后厨时停下,对自家婆姨道:

    “媳妇儿,再蒸点儿饭,把那块熏肉也给刮一下。”

    “咋啦,又来客了?”

    “没,但这生意不顺畅的时候,这客人,要么人影都没一个,但要来,他来了两拨必然后头还有。”

    “知道了。”

    周鞭端着凉菜和咸鸭蛋出去,当即就看见从一辆马车上,下来三个人。

    走在最前面的人,一袭白衣,手里拿着一把用布包裹起来的物件儿;

    在其后头,跟着一男一女,男女都很年轻。

    男的,一身黑色绸服,腰间挂着钓鱼佩,女的一身紫色长裙,头戴梅花簪,身材圆润,面容娇憨。

    “哟,三位客官,吃点啥?”

    酒鬼当即笑骂道:

    “还问人家吃啥,你这破店里还能有啥?有啥上啥就是了,反正只求打发打发五脏庙。哦,倒是这里的酒,还是可以,历天城内苗庄酒铺的酒,就是水兑得比历天城的酒楼多了点儿,但毕竟在这荒山脚下,还算可以。”

    “那可不,咱这卖的啊可没比历天城内的酒楼贵,这兑的水啊,就当是我辛辛苦苦一个人用车推回来路上流的汗了。”

    周鞭倒是个灵活人。

    “哈哈哈,你小子。”

    酒鬼用筷子夹起野菜,送入嘴里,清脆爽口,点点头,道:

    “这菜拌得,不孬。”

    “那可不,天虎山脚下的野菜,那也是沾着灵气咧。”

    就在这时,第一拨来的客人里那个书生男子开口道:

    “现在这天虎山上哪儿来的灵气,我看呢,是鬼气森森吧。”

    酒鬼闻言,“呵呵”了两声,抿了一口酒。

    周鞭则走到新来的客人面前,此时,三位客人已经落座。

    “客官,小店吃食不多,要不来三碗猪油拌饭?再倒腾几道小菜过过?小店条件简陋,实在是对不去。”

    一身便服的郑伯爷笑着点头,道:

    “你看着弄吧。”

    “好嘞,客官,您等着。”

    周鞭又去了后厨。

    而这时,

    酒鬼的目光,落在了剑圣身边的那把被布包裹着的剑上,忍不住道:

    “呵,是什么好玩意儿啊,居然舍得用这么好的料子包着。”

    剑圣没搭理他,坐着,闭目养神。

    而先前曾出声过的书生则站起身,走过来,道:

    “看样子,里头应该包着的是一把剑吧?丁姑娘,他和你一样,也是一个剑客呢。既然用这般精致之物包裹,想来也是一把不俗之剑,可否借个光,让我等也开开眼得幸欣赏一番?”

    剑圣依旧没搭理他。

    剑用布包着,是因为它叫龙渊。

    书生见剑圣不搭理,微微皱眉,语气一下子变得生硬多了,道:

    “我家小妹也是爱剑之人,还请座下,给个面子。”

    “哟哟哟,面子面子,出门在外,荒郊野岭的,面子,值得几个钱?更何况,你又没把牌子挂脖子上,谁知道你的面子,到底能称个几斤几两?”

    酒鬼端起酒碗,喝了一大口,

    随即擦了擦嘴,

    道:

    “后生,这一桌,可是三个贵人啊,那位黑衣服的公子,形神兼具,其身上,有一抹贵气环绕,绝不是普通人等。”

    书生笑了,

    道:

    “难不成我看不出来么?”

    这三人身上衣着,本就是不俗之物。

    人靠衣装马靠鞍,在这个时代,身上穿什么衣服,可以很清晰地体现出那个人的身份等级。

    “呵,你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位黑衣公子,身上不仅仅有贵气,还有一股子随遇而安的洒脱劲儿,即使入这破酒肆,即使坐这脏凳,也都自如自若。

    真乃入海则化蛟,入溪则变鱼。

    要么,是出自极为富贵之家,以贵气滋养,不得燥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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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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