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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七章 落幕分赃,新君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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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燕的宰辅,

    死了;

    被以一种杀鸡的方式,杀死的。

    脖颈切下一刀,强行掰开脑袋和身躯的弧度,让脖颈一直处于张力阶段;

    所差的,无非是没有在下头再摆一个碗来接血以备食用。

    你说你再多活两年,对大燕更好,我信;

    你说你两年后,会白衣入历天城灵堂自裁,我信;

    你说田无镜是因为你于国有用,所以才没杀你,我也信;

    我信,我都信。

    但,

    又有何干?

    今儿个不杀你,

    我膈应,

    今儿个杀了你,

    我舒服。

    舒服,就完事儿了,还管你他娘的天下大计江山社稷!

    你可知道,当年老子进历天城靖南侯府后宅,看见坐在灵堂门槛上老田的一头白发时,老子是什么感觉?

    这几年每次回府,看着天天只能一个人在屋子里玩,只能和魔丸玩,和那几只妖兽玩,过得如同囚犯一般的童年生活时,老子,又是什么感觉?

    天下大义,

    家国情怀,

    舍身取义,

    你们愿意做,就去做;

    老子以前是孙子,甭管是装的还是真的,毕竟是孙子;

    现在,老子起来了,有那个能力做个买卖杀你了,你还想让老子等?

    抱歉,

    真等不了。

    “宰相大人啊,您再睁眼瞧瞧,您瞧瞧,今儿个太阳,真好啊。”

    郑侯爷松开手,

    赵九郎的尸体摔在了屋檐上。

    “我还以为,你会再给他两年时间,刚刚这位宰辅大人,几乎都将我给说动了。”

    郑凡笑了笑,弯下腰,伸手在赵九郎白衬上擦了擦血迹,道:

    “等了干嘛。”

    剑圣点点头,道:“你出刀时,我居然也挺愉悦的。”

    “是吧?呵呵。”

    郑侯爷伸了个懒腰。

    “李良申,你打算带他回去?”

    “你知道他当初做了什么事么,瞎子有没有与你说过?”

    “说过。”

    “嗯,说真的,那个疯女人,其实对我,倒还挺好,我和她,其实没什么直接的过节,唯一的过节大概就是当初做民夫时得她召见,她没有一眼瞧出我的天赋异禀和未来之质,没有对我自荐枕席。

    她错失了一个很好的机会。”

    如果七个魔王,跟着自己进了李家,那她李倩,现在真的可以准备准备去母仪天下了。

    “呵呵,这是为了夸自己,完全不要脸了。”

    “是吧,和我也就是沙拓阙石的过节,但和姬成玦,也就是新君,那是真正的仇啊。

    姬老六大婚那天,她居然敢让李良申和她身边的那个七叔去刺杀他。

    唉,

    大婚之夜,姬老六可是命悬一线悬了整个晚上。”

    “和此时差不多。”

    剑圣的意思是,和此时杀赵九郎差不多。

    因为当初的姬成玦压根就没料到,那个女人会发疯到直接在那一晚派人去刺杀他。

    人疯起来,真的是不讲逻辑的。

    而赵九郎也是一样,他也没想到新君刚登基的夜晚,大燕平西侯会直接下场当街刺杀于他。

    千算万算,

    那也是基于一种规则之上的算法,

    当那个人完全不讲规则时,你压根是算不到的。

    姬成玦和赵九郎都是绝顶聪明心思缜密之人,但越是这种人,就越是容易在这种看似荒谬的情景下吃大亏。

    这会儿,

    剑圣倒是有些理解郑凡无论什么时候都会确保其自身安全的举措了,因为前车之鉴,太多。

    “新君想借我的手,杀他。”

    因为他知道,我身边有剑圣。

    “你敢用他?”剑圣反问道。

    “剑婢我都留着,还怕一个李良申?其实我懂他,我和他,都是军人,在这个时节,大燕每个军人,都渴望建功立业。

    他也一样。

    不怕死,但怕窝囊死。

    再说了,

    现在,真的只有我能保下他了,否则,咱们现在就让他离开,或者和他分开的话,魏忠河以及陆冰手下的那些高手,必然会马上扑过来,将其闷杀在京城之内。”

    “这算不算是,自断手臂?”剑圣问道。

    一个三品剑客总兵,就这么死于自己人之手,怎么看都有些亏。

    郑凡摇摇头,道:

    “在首先,他李良申算不得手臂,手臂嘛,至少得像我现在这般粗壮的才行。

    其次,好的园林匠,得会剪枝,好的皇帝,也得会杀人。

    先皇留下的摊子够大,如今大燕虽然是凛冬时节,但枝干繁茂,新君可以随心修剪,等到来年开春,必然又是郁郁葱葱。

    行了,

    进宫吧,

    杀了皇帝的宰相,总得给皇帝点面子,复个命也是应该的。”

    郑凡和剑圣下了屋檐,

    而这时,

    早就在下头等待的阿铭又上了屋檐,拿出水囊,在赵九郎尸体旁,接了一些血。

    下来后,碰见了薛三。

    “普通人的血,你也喝?”

    薛三清楚,阿铭喜欢的是强者的血。

    “酒分两种,一种,是真正的佳酿美酒,实于内在;一种是名气大于内在的酒。”

    “我知道,俗人都喜欢喝后一者的。”

    “是啊,偶尔俗人一样,也很快乐啊,不是么?”

    阿铭将水囊放好,道:

    “毕竟刚进阶了,我想快乐一下。”

    “………”薛三。

    “行了,我进宫一趟,你们先回去。”

    郑凡对魔王们说道。

    “主上,这里怎么办?”阿铭指着四周问道。

    马车残骸,尸体;

    郑凡无所谓地摆摆手,

    道:

    “留给乌鸦收拾。”

    ………

    “陛下,陛下。”

    姬成玦睡得很香,然后,被魏公公叫醒了。

    当了皇帝,没有过于喜悦,第一晚睡觉,也没梦到父皇的梦魇;

    这一觉,挺踏实,也挺舒服,好几年没睡得这般舒坦了。

    起身,伸了个懒腰,看了看透着窗户照射进来的光亮,姬成玦开口道:

    “哦,对了,昨晚……”

    “陛下,宰辅大人,死了。”

    “唉。”

    姬成玦叹了口气,伸手,轻轻捏了捏自己的额头。

    赵九郎,

    还是死了。

    宰辅的死所造成的朝堂不稳,这还是其次,关键是姬成玦清楚,新法的推行,新政的延续,需要赵九郎在。

    能在自己父皇任上,一直坐着宰辅之位,赵九郎没大才,那是侮辱先皇。

    死了呀,死了啊。

    姓郑的,

    朕要是年少早衰,你得负责任。

    “行吧,洗漱。”

    魏公公命两个宦官和宫女进来伺候陛下洗漱更衣。

    更衣时,

    魏忠河禀报道:“陛下,李良申,没死。”

    “哦,没死?”

    “是。”

    “你不是说,剑圣的剑,应该比李良申厉害么?”

    “回陛下的话,确实是如此,昨晚奴才在宫殿顶上观望他们之间的剑气,李良申虽然强,但剑圣,更强。”

    这里的“更”字,其叠加的意味,比普通的要强烈得多。

    “啧,没死。”

    姬成玦有些无奈,他是真心不喜欢李良申。

    因为李良申不仅瞧不上那姓郑的,其实,也瞧不上自己。

    有才的人,都恃才傲物;

    但那姓郑的,心底不比谁都傲气?

    可人家会做人呐,你李良申做的是什么人?

    这时,

    一个小宦官进来禀报魏忠河,

    魏忠河回禀道:

    “陛下,平西侯爷请见,还带着李良申。”

    “哟,姓郑的这是给朕面子啊,可以,吩咐御膳房,朕的早膳,加一份,朕和那姓郑的一起用。”

    “是,陛下。”

    早膳,

    在御书房里用,因为昨晚姬成玦就没挪窝。

    倒是没有普通君臣之间用饭的礼仪,

    而是一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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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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