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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五章 临江而立,千军辟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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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也在?”

    听到这话,郑凡微微皱眉,随即,又舒展开,伸手,摸了摸天天的脸蛋,问道;

    “这件事,还和别人说过么?”

    “没有呢,爹。”

    “不要和其他人说了。”

    “是,孩儿知道了。”

    郑凡吐出一口烟圈,这件事,在脑子里,得先放了放。

    毕竟,做事儿总有个轻重缓急,得按照步骤一步一步稳稳地来,现在要做的,就是回奉新城后将那个黑甲男给仔细地看押起来,同时再调查清楚他的生平;

    中途,说不得还得抽空和楚国搞一下摩擦,让军民们活络一下筋骨。

    因为一句似是而非的话,他不想去猜测太多,最重要的是,这话,可能并非是对天天说的,而天天,只是听到了。

    自打“神游后山”后,郑凡不禁对这些“神神叨叨”的事儿,提高了抵抗力。

    接下来,大军就一直是按部就班地往雪海关走,在快到雪海关时,各部野人仆从军也都散去,不过,侯府也都给了他们牌子,在日后的雪海关榷场交易时可以受到利处。

    平西侯府坐镇晋东,雪原、晋地、楚地三方枢纽之地,遥遥的还连通着燕国,自身又有很多产业,商贸发达。

    相当于自己是生产方同时也是最大的渠道方;

    这些赏赐,等同是侯府让利了一部分,让利,本身就说明了问题,到底还是赚的,无非是少在你身上抽一点,你还得为此感恩戴德。

    进入雪海关后,郑凡示意梁程率军将那位给押回奉新城,自己则带着天天和剑圣,领一路人马,去了镇南关。

    倒不是为了监督剑圣去修补龙渊,而是本着既然出来了就多做点事儿再回去的态度,先去镇南关那儿看看;

    这也是当年老田在时留下的习惯,为将为帅,最忌讳的就是纸上谈兵。

    总之,一场发起突然,过程平稳,结果顺利的出征,彻底落下了帷幕,奉新城乃至晋东的百姓,对此并未有什么感觉,因为这次出动的本部兵马实在是太少,连粮草也是由雪原部族提供,且刨除行军的时间消耗,正儿八经地交战,就两次;

    一次是郑侯爷率一千骑兵击溃了狄山部的一支兵马;

    一次是剿灭了一个敢于不上供的野人部族;

    都是小得不能再小的仗,原本可能会有一道硬菜,就是狄山部,但狄虬干脆利索地带着全家来认怂,也实在是没办法再下杀手了。

    对于雪原上的野人而言,这压根就不算是出征,更像是平西侯爷穷极无聊了,到雪原上溜溜弯儿,遛完了,也就回了。

    而侯府这里,牢房的修建也在进行中。

    说是修建,倒不如说是改建,因为奉新城的侯府在最开始修建时,对其地下空间就做了极为充分的设计和预留。

    一座偌大的侯府,地下空间不利用好,实在是太浪费了。

    沙拓阙石的那口棺材,只是密室最上层的一个部分,再加上沙拓阙石基本不会出什么暴走的意外,大家相处得很是和谐,他还能自发地出来保护天天这个干孙,故而密室下方的空间其实是封堵着的,没有被利用。

    现在,终于有正主可以被关进来了。

    一口青铜棺材,再加上密密麻麻的铁链,薛三没昏迷前就制定好的机关结构,加上瞎子自己鼓捣出来,也不晓得到底有用没用的符文阵法;

    总之,里三层外三层之下,终于将棺材给沉进了侯府最下方的空间里。

    而这里唯一向外的通道,得经过沙拓阙石所在的密室。

    相当于沙拓阙石在侯府里,又多了一份差事,以僵尸去镇压僵尸,也算是专业对口,还能排解一下寂寞。

    瞎子亲自监督了整个过程,等彻底“盖棺”后,命人向镇南关发了一封消息,告知主上家里已经妥当了。

    另一件事,瞎子犹豫了片刻,没在信里说。

    ……

    而此时,郑侯爷已经骑着貔貅载着天天,奔腾在上谷郡的一马平川上了。

    镇南关总兵金术可率一支骑兵亲自做护卫。

    郑侯爷一行一路向南,到渭河边才停了下来,昔日荆城的废墟还在,荒草丛生,燕人懒得在这里临河复建这座城池,楚人更不可能主动过河来做基建以刺激燕人;

    故而,昔日也算是熙熙攘攘作为河道要地的荆城,彻底沦落到“雨打风吹去”了。

    不过,在废墟不远处,燕人修建了一些堡寨,以狼烟烽火的形式做一个预知点。

    而一旦真正开战,若是楚人要从渭河以南渡河攻打过来的话,那燕人必然是要后撤的,这些堡寨也没死守的必要。

    只要镇南关在燕人掌控之下,那镇南关以南的上谷郡和镇南关以北的区域,南北相连,都是开阔的平原,适合骑兵大军团作战。

    楚人也不可能凭空地在白地上一日建立起密密麻麻的堡寨,镇南关一线的燕军又不是木头人。

    所以,楚国想要北伐,就得做好了在这一大片平原上和燕军铁骑决战的准备。

    ……

    “侯爷,当初末将还觉得理解不深刻,但这一年来,每每站在镇南关城楼上亦或者是打马而出至这里,都会在心里感叹,当年不惜一场国战也要拿下镇南关,到底是多么的高瞻远瞩。”

    金术可已经“夏化”很多很多了;

    曾经,出身蛮族刑徒部落的他,靠着自己的天赋和努力,除了面容上还保留着蛮人的特征,其他方面,已经和夏人没什么区别了。

    郑侯爷没事做还会给他写信,劝他多读书;

    金术可就经常在公务之余,将自己关在镇南关内的府邸里认真读书。

    这件事,已经传开了。

    郑侯爷点点头,道:“当初心里满腹牢骚的人可是不少呢,可谁又知道,镇南关在我还是在楚,完全是天翻地覆之差。

    要是现在镇南关还在楚人手中,哪怕不是年尧坐镇,我侯府下面所有兵马都得堆砌在镇南关以北。

    何谈发展,何谈休养生息,何谈现在奉新城下的,安居乐业。

    这座雄关,抵得上十万大军所形成的优势。

    而且,不吃不嚼不穿不用,呵呵。”

    金术可也笑了起来。

    其身侧,两个副将和三个参将也都跟着一起笑了起来,能够有机会陪着平西侯爷出来巡察坐在一起野炊,也是能够让他们觉得极为光荣的事,不过他们还是有些拘束,也就金术可能够自如地和平西侯说说话,其余人,只能在旁边陪着笑陪着点头。

    “侯爷,喝汤。”

    金术可的一名亲兵将一碗肉汤递送过来,郑侯爷伸手接过,喝了一口,道:

    “挺鲜美的,哦,还加了辣椒?”

    亲卫许安马上答道:“是的,侯爷,听闻侯爷喜食辣。”

    “嗯。”

    郑凡点点头。

    许安又去给在座的其他将领打汤。

    郑侯爷放下汤碗,道:“我刚看见了,这鹿,是那个少年郎亲卫打的?”

    先前众人策马赶路,途中有一只鹿窜出,一少年郎亲卫张弓搭箭,直接射中鹿的脑袋。

    打猎,将猎物射杀,只能算合格,真正的优秀猎手是不会这般暴殄天物的,因为鹿肉其实没鹿皮值钱,完整的鹿皮,就更值钱了。

    郑侯爷自己的射术也不错,毕竟是拿阿铭练出来的,但那位少年郎,这般年纪就有这等身手,确实不一般。

    金术可闻言笑着向外招招手,

    那名年轻亲卫正在远处陪着天天逗弄抓来的兔子,听到招呼,马上走了过来。

    金术可道:

    “来,侯爷正夸你射术呢。”

    年轻亲卫脸上当即露出了激动之色,当即道:

    “侯爷谬赞了,射鹿不算什么,射人才是真本事呢。”

    “哦,为何?”

    “人穿甲胄啊,得射甲胄的薄弱处,否则只是给他甲胄上加………”

    说着说着,年轻亲卫忽然意识到眼前的侯爷久经沙场,怎么可能用得着自己去解释这个,当即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年轻人嘛,喜欢显摆,尤其是喜欢在自己的偶像面前显摆,这也正常。

    郑侯爷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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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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