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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七章 剑自天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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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渊身上,流转着红色光泽,悬浮于空,似一尊择人而噬的凶兽;

    剑客,一直有百家之中战力第一的评价。

    无论是武夫还是炼气士这些,正常单挑同境界的前提下,基本都是剑客稳吃。

    能做到这一点,自然不是因为一人一剑所带来的那种潇洒飘逸;

    这一点,平西王爷早就看透了,也曾感慨过:说到底,这其实也是一个看脸的时代,但那是建立实力基础上的看脸。

    剑客的强大,在于其所能带来的锐利和威势。

    刘大虎听话地将自己的刀抽出,开始在地上挖土,用刀挖土,不是很趁手,好在这里的土质很是松软。

    对岸,

    百里剑对造剑师道:

    “我先?”

    “你请。”

    百里剑笑着点点头;

    一生持剑,自然会有那么一股子傲气。

    谁比谁强,谁比谁弱,

    管你什么江湖传说,什么世间公认,

    你到底有多高,

    得我亲自用剑来丈量!

    当然了,也并非是为了刻意地追求某种平衡与道念强行先来一对一的公平对决,而是因为在剑之一道上,正因为他们站得位置足够高,自然更清楚身下到底有多凶险;

    如果有上百甲士在此时列阵,那自然是一起上最好,可眼下,是一把剑,哪怕再叠加上一把剑,于这场对决的意义,或者说,是根本意义,影响并不大。

    因为无论是他百里剑还是造剑师,

    都没想过要在这里,

    为国为民为家,就战死在这里,和这位晋地剑圣玩儿一出同归于尽。

    他们俩,谁都不愿意死,甚至,不愿意大伤导致境界的跌落。

    先一个一个来,另一个在旁边候着;

    这是为了提防那虞化平一上手就来以命换命,或者是以我之命毁你境界修为,若是三人都身处战局之中,虞化平选择一个时,另一个能做的,无非是顺势瞅准空档将剑送入其身体,但对被选择的那个而言,其实没什么意义了。

    而且,二人都清楚,若是被选中的是对方,他们非但不会有什么“联手”之谊,反而会很乐见其成。

    剑道是孤独的,难得有志同道合的同路人;

    而之所以能成为同路人,彼此还能惺惺相惜,前提条件是你没把握击败他或者杀死他。

    剑道孤独,

    本质上而言,

    还是那种我可以站在那里不停地感慨我的孤独,唏嘘那高处不胜寒,

    但你要是想把我拉下来,给我温暖,

    那你,

    死去。

    剑圣见百里剑一人持剑而出,另一边的造剑师则没有动,心下已经明悟了对方的打算。

    对方,

    这是怕自己一开始就搏命是么?

    剑圣忽然觉得有些好笑,

    好笑的地方在于,江湖人见到他,总会习惯性地来一句:想不到堂堂晋地剑圣竟然做了那平西王的鹰犬;

    鹰犬,是个什么意思?

    是为了富贵为了荣华为了其他的一些目的,聚集在谁的身边作驱使,要说有多忠心,自然不会的。

    可偏偏,对面这两位,似乎笃定了自己舍得且愿意为那位平西王的安全不惜一切。

    剑圣很好奇,

    为何他们两个会这般来想?

    随即,

    剑圣想明白了。

    可能,在他眼里,郑凡依旧是那个郑凡,当初在盛乐城时郑凡是个什么模样,现在似乎也就是什么模样;

    可能,有略微的成长和变化,但并不明显;

    这并非意味着郑凡这些年来毫无长进,而是因为在剑圣的视角来看,郑凡和那些位先生,他们的性格、他们的人生理念、他们的生活方式,嗯,用他们的话来说,叫做……审美;

    他们似乎打一开始,就明晰了自己这辈子要做个什么样的人,也一直在做这样子的一种人。

    所以,在剑圣的认知中,郑凡,还是那个郑凡,在盛乐城时,他会特意到自己住的小院儿里来看自己给孩子做木剑,在奉新城时,他会到隔壁自己院子里来逗弄自己那刚出世的孩子;

    可在别人眼里,盛乐城的郑凡和奉新城的郑凡……不,是刚刚由其亲自主导攻破上京城的郑凡,

    早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江湖一直被某些人认为上不得台面,其实,并非是江湖上不得台面,而是江湖中的绝大部分的……人,他们上不得台面;

    很显然,无论是造剑师还是百里剑,他们都属于台面上的人。

    造剑师的独孤家,是楚国四大贵族之一;百里家在江南是剑道大家,其本人,也是太子武师,也就是太子傅。

    他们看见的郑凡,不是盛乐城的小小城守,而是如今雄踞晋东,先后重挫乾楚两大国的大燕平西王,且这个平西王实际上,距离开国称祖,真的也就差一步之遥,且这一步,还是看他自己愿不愿意迈出去。

    这不是什么为朋友两肋插刀,他们也明白,简单的荣华富贵不可能影响到自己,所以,可能是基于某种原因?

    比如,晋人复国?亦或者其他。

    总之,在他们看来,郑凡,似乎已经值得自己这个剑圣,愿意为他去效死了。

    在想通这一点后,

    剑圣微微皱眉,

    本能地觉得不舒服,

    他们,居然这么想自己的么?

    心思流转,只是短暂的片刻,百里剑站在岸边,身前就是河面,其指尖向前,长剑顺势没入河中,且在下一刻疾速而出,带出一片裹挟着肃杀剑意的水幕。

    剑圣目光一凝,

    龙渊顺势呼啸而下,

    直接斩开了水幕,两把剑在转瞬间连续碰撞了数十次发出了在普通人耳朵里听来是连贯的尖锐之音后,刹那间又各自倒飞回主人身边。

    第一轮交锋,只是一道开胃菜。

    是的,在外人眼里,已经近乎神迹般的御剑而出,百丈之外行交锋之举,对于这交手双方而言,实则更像是一种礼节性的问候。

    下一刻,

    百里剑握住剑柄,身形飞掠而出,径直向剑圣扑来。

    剑圣也握住剑柄,身形越起,二人于河面上交汇。

    刹那间,

    两柄剑挥舞出的剑花,宛若两条蛟龙私斗,虽非战场上那沉闷的厮杀铿锵,但亦有气机宣泄撕裂将欲撕裂一切的恐怖。

    百里剑的剑,以速度快而闻名,剑式凌厉,虽一人一剑,却打出了“万箭齐发”的压迫。

    剑圣的剑,则没太多的花哨,讲究的是古朴凝练,而且,自一开始,双方似乎就很默契地做好了分工;

    百里剑主攻,剑圣主守。

    当然,这种暂时的攻守,并不意味着什么优势与劣势,只是相对应的阶段不同罢了。

    造剑师的七把剑,依旧悬浮在身侧;

    他的目光,倒是扫过了那个还在那里用刀吭哧吭哧挖坑的少年郎身上;

    不过,他没打算去用人家的孩子去威胁人家;

    一是这样做的话,忒没品;

    二则是虞化平既然敢将儿子带来,则意味着人家不会受这个威胁。

    百里香兰站在不远处,看着自己的哥哥和剑圣的对决,对于一名剑客而言,这是十年难逢的机遇。

    双方自空中,站至于河面;

    二人的鞋底,都踩在河面上,河面没结冰,但并不会造成什么影响。

    早些时候,

    剑圣似乎已经习惯了遇到难缠的对手,就剑开二品,强行击垮对方;

    但归根究底,还是因为对方不够强,不值得自己去严阵以对,所以选择最见效快的方式以缩减那种无聊的过程;

    眼前这位,不一样。

    可能对于其他普通强者而言,开二品,是天罚;

    但对他们二人而言,谁先开二品,或者谁先强行开二品,则意味着破绽。

    不过,

    二人的这种僵持,并未持续太久。

    其实,剑客之间的交锋,往往不会耽搁太长时间,毕竟不是两个巅峰武夫在这里互相消耗着气血。

    百里剑身形忽然一撤,其人精气神,瞬间凝一,长剑于空中发出一声呼啸,顺着百里剑指尖向下,长剑以一种万斤巨锤的方式,轰然砸向了剑圣。

    四周河面,一时凹陷了下去,成了一座“空谷”。

    剑圣脚下一跺,右手握着龙渊,自下方一撩,须臾间,似海底捞月,竟硬生生地破开了百里剑于这里形成的所有禁制,不仅仅是河面恢复,连带着一股气浪汹涌而上。

    “轰!”

    一声轰鸣之下,

    长剑倒飞,再度落于百里剑手中。

    剑圣则握着龙渊,将剑尖甩了甩,抖去上头的水珠。

    二人的第二阶段交手,在此时,算是结束。

    “呵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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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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