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赵二家的皇位传了一百多年,又完璧归赵,重回了赵大家。
我现在可是赵榛,虽然年纪比赵构小,可我是明达皇后所生,正儿八经的嫡子。我要是逃到南宋去,肯定分分钟被这王八蛋弄死。
南北皆不行,天地之大,又该何去何从呢?
历史上的赵榛,从金营逃脱之后,被人接到了五马山,奉为义军首领,他曾经写信向赵构求援,但赵构只给了他一个河北兵马大元帅的虚衔,至于援兵?抱歉得很,一根毛都没有。
不过这是宋国的记载,金国却有另外一种记载,五马山那个赵榛,其实是个冒牌货。乃是燕人赵恭假冒的。
但不管宋金两国的记载谁真谁假,赵榛领导五马山义军抗金,肯定是确有其事的。
那么,也许我的宿命,就是前往五马山,凭着信王的名号,聚拢燕赵豪杰之士,抗击蛮金?
若能如此,倒也不枉穿到这时代一遭。
想到这里,赵信不由得豪气顿生!
……
等到天色向晚,燕子终于赶着驴回来,驴背上驮着的,是那头三条腿的野猪。
燕子麻利地拆卸完野猪,就开始给赵信做饭。
晚饭比较简单,一大盆用酸菜炖的野猪肉。
野猪肉腥骚味重,酸菜倒正好掩盖,吃着还行。
赵信就着野猪肉吃了几个炊饼,去洗漱了一番,便躺着休息。
没多久,燕子也洗好了,她涨红了脸,便在赵信的下首躺下。
这屋子里就一个炕,也没别的地方睡觉了。
她自己都上炕了,赵信也不好说什么,就往里面挪了挪,合上了眼睛。
好在炕很大,虽然两人躺在同一张炕上,却隔着不远的距离。
赵信很累,很快就睡着了。
燕子却没有睡,她已经大半年没有和男人一起躺在一张炕上了。
今天上午,在丛林里第一次看见赵信的时候,她就被吸引了。
他可真白啊,比自己还要白,细皮嫩肉的,比山里那些糙汉子可强到天上去了。
这一辈子第一次见这么好看的男子。
他应该是遇到了强人,这才落难了吧。
天可怜见,居然让自己遇到了他,而且他还救了自己。
月光如水,从窗子外照了进来,照在赵信的身上,他侧身躺着,月光照见的棱角分明的轮廓,显得更俊了。
燕子忍不住伸出手,去抚摸赵信的脸颊,停留了一会儿,又滑到他的胸口……
……
天色刚亮,燕子就起了床,开始做早饭。
虽然癫狂了半夜,但作为一个猎人,她的体力很好。
做好早饭,她就开始服侍赵信穿衣,衣服是她死去的男人的,只是粗布麻衣。
不过赵信这身体乃是皇家血脉,虽穿麻衣,依旧帅气,令燕子沉醉不已。
在没有和赵信苟合之前,她最多只是欣赏,但成了他的女人,眼神就不一样了。
赵信有些尴尬,没想到古代的女人居然如此的开放。
不过他上辈子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也是妥妥的渣男一枚,所以就很淡定的接受了。
两人吃完饭,燕子就去套车,带上她死鬼男人用命换回来的虎那张皮,还有一些换洗衣裳什么的。
燕子将赵信扶上车,鞭子一甩,麻利地赶着车,往庆源府方向去了。
此去庆源府有三日的路程,两人赶着一辆驴车,饿了就吃点炊饼和肉干,渴了就喝点山泉水。
因为没钱,所以也并不在路过的村镇投宿,只在野外过夜。
荒郊野外,幕天席地的,两人自然也没干好事。
要不是顾着赵信的腿伤要早日治疗,两人只怕还要在野外多呆几日。
一路走来,行人渐多,到了第三天中午,路过一条清澈的河流,一座宽阔的石拱桥横跨河面之上。不远处是恢弘的城池,庆源府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