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知道小主人已经突围成功,也配合着他的呼喊,狂吠起来。
……
清晨的时空本不喧嚣。厕所里的动静,初二的吠叫,小喜的呼救,在龙鳞客栈掀起了前所未有的警报。
早起的人们,自然向着这边走来。还没有起床的,听见这番声响,也打破了往日的习惯,披衣出门,探看究竟。
大汉把同伙从茅坑里先拉起,然后拿起木棍转出厕门,把汪汪大叫的小花狗吓退了。
看着离去的小喜和初二,望望身边狼狈的倒灰人和被小狗咬伤手腕的兄弟,大汉一边摇头,一边叹息:
“大意了啊!这样精心布置,我们竟然失手了!”
……
两个同伙都逃走了,留下的,是那个倒灰人。他跌入了茅坑,起来后行动不便,被同伙吩咐几句后留了下来。
大家问起情况,那倒灰人反把自己描述成了一个受害者。
不过,施害的是那个大汉而不是小喜。还有一个人么?那是那大汉的伙伴,“凭良心说话,他却没有搀和进来!”
倒灰人一副很客观的样子,详详细细地告诉大家:他不过倒灰时动作有些大罢了,“值得他那样破口大骂和动粗么!”
对于小喜这边的指控,他推说因为当时天色微明,看不太清,小孩子乱窜,可能有些误会。
颇能自圆其说。
对于倒灰人的叙述,小喜大部分也是认同的。
小喜寻思,两个关键人物已经逃脱,自己证据也不足,在没有搞清真相之前,自己就算坚持指控,也只是小孩家的一面之词,别人不大会轻信的。
主要的是,他想看看接下来的戏,将会如何演下去。
何况,除了惊吓,相比而言,他是最没有受到伤害的一方。
大家也就没有把倒灰人怎么样,只是让他先回居所洗换衣服后再做理论。
捕头黑风甲带了几个捕卒过来,他们对相关人员的情况做了一个清查。
倒灰人入住的是龙鳞客栈四十八号,住进客栈已经有半个月之久了。而他所说的倒灰之类的口供,确是事实描述。
另外两人则是五十号居所的住客。
依倒灰人供述:
“那两人,一个高壮威猛,一个稍瘦,但也雄健。不过说句本心话,瘦健汉子没他什么事,反是一场吵扰让他被一条小狗咬伤了!骂人挑事的,是那高壮的汉子,我被其骂恼了,想拿木棍吓唬他,反被他吓跌到粪坑里去了——”
旁观的人听到此处哈哈大笑。
倒灰人有些不好意思,接着告诉黑捕头:
“我在坑里挣扎了一阵,后面他倒起了一些善心,看我在下面挣扎得可怜,也不与我吵了,还把我拉救了上来!谁知道,这小孩子大惊小怪,扰动到大家了!小孩子看到我们大人起冲突,误会了,也是怕吧,就从灰角落里爬了出去。这样也好,大人起了争执,没有轻重,省得误伤——那个——”
黑风甲问:
“你和那两人,都认识吗?”
“——这个——我们比邻而居,彼此见了面,有打招呼的。毕竟,我住进这里,也有十几天了。都怪我,倒灰没有注意动作,惹恼人家了。”
“虽说都是客栈的租客,你们也都是比邻而居的,为何不相互忍让一下?”
黑风甲仔细听了他的叙述,盘问道。
“都怪我鲁莽了!今日起得稍微早了一些,天色尚暗,没能看清人,也未去辨别是谁在说话。我当时在灰角那边,光色特别不好,听到咒骂,抡起棍子就想吓他一下!后来到了面前,发现是一个孩子,就把棍子收住了!”
“……”
倒灰人把自己说得很有善心。小孩子没有受到伤,该他如此大话。
小喜辩说是自己避让得快,不然,这一棍子就挨着了,掉下茅坑的,也可能是自己了!
但他没有说出是自己发了一招功夫,把那倒灰人隔空打推下粪坑去的。这个,可不能傻憨憨地不打自招哈!
对于小喜的话,黑风甲未置可否。龙涎食坊之后,他们已经算是熟人了。
倒灰人倒说自己掉坑是因为被大汉吓的,是大汉随身的腕刀,把自己吓了一跌,失足掉进了茅坑里。
依照倒灰人的供词以及小喜的并不反对的态度,事情的主要关键,似乎就明确地只限于四十八号和五十号两处住客之间,而其性质,也不外乎是一场口角之争引发的失误而已;四十九号的攸喜,是被动卷入的没有受到实质性伤害的无辜者,虽然并非全无责任,但是更多的是可以充作一个此次事件的目击证人。
尽管小喜很想坚称这是一场有预谋的未遂谋杀,话到嘴边,还是忍了。这是初步的定性,黑捕头已经很照顾他了,只等着另外两个关键的当事人到案后圆了口供就结案。
小喜暂且作为证人留在家里,随时听候传唤。不能带石圆珠去聚龙城狂街市了,那都不是事,人家也能理解;龙竹书坊那边和云水先生的约会,今天也不能去了,就让小黑去把草药取回来,一样的。
“至于那个蓍占的释卦?本来是想去听云水先生胡扯一下的。算了,不必太当真。今早自己这事情,他就未必能够预测得到的!”
小喜想着早上发生的事情,又慢慢地有些疑神疑鬼起来:
“莫不是自己幻觉吧?把一场口角误会,看成了一个针对自己的有恶意的预谋?不知道昨晚藤条……”
刚刚联想到藤条,听到一声狗吠,藤条从外面窜了进来。
“……”
“这个事情,与腾条无关!”
小喜看到藤条急匆匆地前来要自证清白的举动,心里立马把对他的怀疑排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