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应该还是可以避免的。
和田中先生相处的时间久了,我发现他身上有很多值得学习的东西。办事极其认真,严格遵守规矩,计划性强,有种拼命向前的精神,严肃中透着几分杀气,有时几乎达到苛刻的地步。让我奇怪的是,很多日籍上司,对自己的同胞非常苛刻,反而对中国员工比较宽容。
慢慢地,我也学会了他的苛刻,无论是陪他出席没完没了的大小会议还是完成他交待的任务,我从来都是一丝不苟,几乎不出差错。
渐渐地,田中先生也越来越信任我了。
每年的九月份,厂方都会跟所有员工签订一次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只有一份,由厂方保管。无意间看过普通工人的合同,合同内容与现实存在有很大差别。并签订合同工人只需签名就可以了,对于内容,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对于普工来说,生存才是第一位的,他们没有与厂方谈判的底气,只能接受这种不合理的安排。
暗自庆幸,我终于脱离普工的行列。职员级别的合同虽然同样没有商量的余地,但最起码工资要高得多。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只要工资远远大于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即便条件再苛刻,也就没有什么好争论的了。更何况,现实社会中,有法都可以不依,合同对于我们来说,更是等同于一张废纸。
2005年9月初,我领到做行政助理后的第一个月工资,即7月份工资。底新2500元,加班60个小时:
每天工资:2500(元)÷30(天)≈83(元/天);
每小时工资:83。3(元/天)÷8(小时)≈10。4(元/小时);
每小时加班工资:10。4※1。5=15。6(元);
60小时加班工资:15。6(元)※60(小时)=936(元)。
6月份总工资:2500元(底薪)+936元(加班费)+50元(全勤奖)+50元(绩效奖)-75元(社保)=3461元。
所有办公室职员加班超过60个小时一律算义务加班,开会和培训一律不算加班。想想心理真是不平氏衡,即便日本人和中国人做同样的职位,日本人的工资是中国人的20-30倍。不但如此,日本人一年能拿到14-18个月工资的工资,还经常以加班费名义多发钱。但对我们中国员工却如此苛刻,连我们的血汗钱要压榨。
本来加班费这项己让我们吃尽了亏。更让我们吃亏的是,社保也要来分一杯羹。
深圳这边稍微正规的公司都要办理养老保险,以前只知道社保要扣钱,别的都不懂,现在彻底懂了,心里更加郁闷。养老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对于养老保险,理论上我是赞同的。但用在我们这些外来打工者身上,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养老保险的宗旨是为了最终的老有所养,在深圳这个95%以上为外来人员的城市里,我们购买养老保险的唯一目的就是将来离开深圳时可以退保。但我们真的不愿意买养老保险,因为每个月要从工资中扣除75元,公司还要替我们交125元。万一那天离开这个厂了,就会有一笔钱压在这个养老保险上。即使是厂方很厚道地帮我们办了退保手续,跑来跑去花了时间和精力不说,退保也只能拿到九十多块钱。也就是说,每个月交了二百多元的养老保险,有一百多元不知道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