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五点,沈墨换了身衣裳。因为毕竟只是一顿借风宴而已,并不是正式谈合同,所以不方便穿得太正式了,恐怕会给人一种压迫感。因而沈墨换了一身黑色修身连衣裙,围了一个驼色的披肩。
连衣裙是很普通的短袖款式,中规中矩的,而且这披肩的颜色也稳重。沈墨觉得这身打扮于场合上还是可以的,不会让傅子源那花花公子起了什么轻薄的意思。
对这种花花公子,她真是太了解了。就算对这女人没兴趣,但只要是一个稍微有点儿姿色的、打扮得稍微漂亮一点儿的女人,他都忍不住会没正形儿地轻薄几句吧?职业习惯么!
但是她今天穿的这么沉闷、捂得这么严实,绝对不是那些花花公子的菜。他们不喜欢和保守无趣的女人开玩笑。
B市较冷一些,即便捂了这一身装备出门,沈墨还怕自己被冻着呢。
她自己被冻着到是不要紧,主要是怕冻着她女儿。
再一次做妈妈,沈墨可比之前仔细得多了。知道为了孩子的身体健康,最好不要让自己感冒。
傅氏的父子俩还是很有诚意的,她说只要告诉她地址,打车过去就行了。但是傅清晖非说要让他儿子过来接。既然人家是一番好意,沈墨总不能太驳了人家的面子。
到了楼下,看到一辆和陆嘉逸同款的兰博基尼中,傅子源正在向他招手。
沈墨点点头,往傅子源的车子那边去了。
以傅家的企业规模以及现如今的企业运营状况,傅子源开这样的车,显然有些奢侈了。
但这是人家的生活习惯,沈墨这个局外人,是不好发表什么看法的。
“不好意思,让傅少久等了。”沈墨上车,只是例行客套了一下。
早知道陆氏的沈总是一个大美人儿,刚刚她站在酒店门口儿的时候,他一眼就认出来了。那刚刚好的身高,婀娜多姿的身段儿,即便是盘起来,也依旧极其柔顺黑亮的长发……这可真是一个极品啊!
如今沈墨坐到车里来,他更是能看清楚沈墨的面容了。这女人的一张脸,可真是……五官上任何一处截取下来,都是堪称完美的艺术品,更何况这样完美的五官,又是放在这样完美的脸型儿上?最主要的是,她很白。这种白,不是那种粗糙的惨白,而是如同婴儿一般的嫩白,皮肤吹弹可破。
光是从这女人的身段儿和长相上看来,根本看不出她是一个生过孩子的女人,更看不出她已经二十七八岁了。
“沈总,有没有人说过,像您这样清纯美好的长相,如果配上那小鹿般的眼神儿,一定会更惹男人喜欢的。”傅子源笑道。
沈墨知道他是一个花花公子,因而早有准备,但是没想到,他竟然能无耻到这种程度。比起廖伟,简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她以礼相待,很客气地向他打招呼,却没想到他说的第一句话,竟是这么轻薄。
但沈墨却是面不改色,不见有任何恼怒,自然也不可能有任何娇羞。只是如常地淡笑道:“傅少,你的语文不是学得不错么?连这种比喻都能说的出来,可见傅少并不是传说中的草包啊。真不知道那些人都怎么想的,怎么会说傅少是一个不学无术的花花公子呢?”
“呵呵……”傅子源摇摇头,笑道,“他们懂什么?燕雀安知鸿鹄之志?沈总,你说是不是?”
沈墨用职业化的笑容,得体地勾起嘴角一笑。心里却是想着,你的鸿鹄之志,就是玩儿遍天下美女吧?
这一个念头儿刚刚落下,就听得傅子源笑道:“我的鸿鹄之志,就是玩儿遍天下美女、享尽天下美食,人生得意须尽欢哪!”
还真没冤枉了他。
“傅少,我们不去饭店么?再耽搁下去,可就是晚高峰了。”沈墨道。
“既然沈总都发话了,我当然要立刻开车啦……”傅子源笑道,“但这事儿沈总也不能怪我,谁让沈总你这么漂亮呢?看到沈总啊,我的脑子都不够用了。沈总,我可真不是忽悠你啊,沈总你绝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
傅子源边摇头晃脑地说着,边发动了车子。
沈墨觉得,有一句话你倒是说得没错,那就是——你脑子不好使。
“沈总,听说您是萧氏萧董的太太是吗?”路上,傅子源仍旧不停地聒噪。
出于礼数,沈墨还是点头应了一声“嗯”。
“和萧董那样的男人在一起,很累吧?一看萧董那冷得冰山一样的脸,我就知道沈总你的日子一定不好过,萧董一定不懂得疼人儿。”
沈墨闭上眼睛假寐,已经懒得搭理他了。
“沈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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