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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云直视着墨小然。
她如此坦荡,是仗着容戬喜欢她,所以才无所畏惧,还是真的坦诚相待?
“连莫言都不肯说出来的原因,你轻易就说出来,就不怕万一王爷有事,我们不会放过你?”
“如果他有什么事,我是第一个不能原谅自己的人,为什么要怕你们?”
“你对王爷是真心?”
“老太太以为呢?”
“我们王爷长得俊俏,没有小姑娘不喜欢。”
“爱美之心,人人有之,我只是一个俗人,自然也不例外。他长得好,我肯定是喜欢的。但人会病会老会丑,即便是病了老了丑了,我和他也不离不弃。”
墨小然轻抿了唇,她前一阵就病得如同鬼怪,他对她说,“不管你是什么样子,对我而言,我都是墨小然。”
他爱的是她,是因为她是墨小然。
她爱他,也是因为他是容戬。
无论他是什么样子,她对他的心,都不会改变。
“小姑娘,一个人的一世子,很长,谁也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没有人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能做到不离不弃。”
“不过,我不知道一个人的一辈子能有多长,像老太太这样能活得长长久久,一辈子确实很长,但有的人从出生到死亡不过一瞬间,也算是一辈子。我不知道我的一辈子能有多少年,既然不知道,就无谓去计较未来的得失。我……只想守住眼前的时光。”
“难道,你就没想过以后?”
“当然想过。”墨小然苦笑,如果没有想过,就不会那么拼命地去学习治愈术,不会拼命地想改变前世的命运,也就不会发疯地想解开封印,也就不会伤了容戬,“但无论以后如何,我得先过好现在,现在都活好,还奢望什么以后?”
千云怔了。
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看人生,竟比她还看得透彻。
墨小然向千云行了一礼,开门出去。
“墨小然!”千云叫住墨小然。
墨小然停下,转过身来,“老太太还有事?”
“你是不是给大皇子施了摄魂术?”千云平静地看着墨小然。
“是。”墨小然有些意外,她对秦修彦用摄魂术的时候,没有其他人,不知千云从哪里知道,“你怎么知道?”
“秦修彦身上沾着金桂的味道,这时候只有一个地方有金桂,秦修彦的别苑,而我在王爷的屋里也闻到了金桂的味道。王爷不会摄魂术,那么只剩下你。”
墨小然微怔,她以为做天衣无缝,没想到竟有这样的纰漏。
“他的手臂是被你烧去的?”千云直视墨小然的眼睛。
“是。”墨小然的眸子静如止波,不避不闪地迎视着千云的目光。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她能烧去秦修彦的手臂,要杀他轻而易举,她不杀他,却用摄魂术控制他的心智,让他回宫,说自己中邪,被活活烧死在宫里,元凶由她变成了皇帝和贾妃。
这小丫头好厉害的心机。
“只是让他死在该死的地方。”
墨小然确实可以轻易杀死秦修彦,但那样的话,势必给容戬带来麻烦。
以容戬的性格,自然不会在意身上多背一条人命,但她不想容戬为这么个人渣费神。